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8-17  作者:科研部   来源:  浏览量:0

通知内容: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为自主选题项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不包含教学改革和思政课题。申报条件如下:

自主选题项目支持学校结合自身优势,面向科学前沿、国家战略及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设立研究课题。鼓励青年教师瞄准世界科学发展前沿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开展学术思想新颖的前瞻性与基础研究;鼓励学校围绕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领域,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在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相关领域积极开展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鼓励学校与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合作,以国家战略需求和服务区域建设为导向,围绕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技术创新;鼓励以培育国家级项目为目标组织科学研究工作。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备案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

2.基本科研项目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各学院推荐立项占比不少于本年度立项总数的25%;加大女性科研人员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基本科研能力。

3.项目经费自筹完成,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须有成果转化等横向经费支撑项目研究。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1.5万元/项,理工农医类项目资助金额3/项。

4.各学院应严格把控申报内容,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获批省教育厅基本科研立项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起止时间2024.9.1-2026.9.1),未按时完成的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给予撤项处理,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6. 预期研究成果须满足《大连东软信息学院2023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标准》要求。

7.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三、时间安排及流程

1.学院评审推荐

项目为限项择优推荐,具体限项指标下发各学院。要求各学院按下发指标进行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严格按照要求40周岁以下科技工作者立项占比不少于本学院本年度立项总数的25%进行推荐工作。

2.材料提交

申报人按下述内容及顺序编制项目立项申报材料:

1)填写《2024年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书》;

2)代表性前期成果佐证材料(附佐证材料目录,第一完成人须为项目负责人,按附件6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3)《大连东软信息学院2024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简介》(不入册,单独打印)

4)《2024年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2024823日前电子版申报文件,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压缩上传科研平台(ky.neusoft.eud.cn),压缩文件中共三个文件“项目负责人姓名—评审书(word格式)”、“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简介(word格式)”、“项目负责人姓名—佐证材料(pdf格式)”,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纸质版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书与佐证材料共不超过30个页码。

附件下载详见校内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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