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内容: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民生科技项目:围绕乡村振兴、资源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生命健康等社会公益领域发展需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探索、关键技术攻关及工程示范等,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在线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 “重点研发项目—民生科技类”进行相应类别项目申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申报时间
因项目为择优限项推荐,所以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2024年辽宁省重点研发项目情况概要表”,并由各学院初审、排序后统一于2024年8月2日12: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科研部潘鹤明处。
通过初审项目进行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7:00。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附件上传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学校共限项推荐4项,条件包括共性条件和个性条件。项目申报应在满足以下共性条件的基础上,同时满足申报指南中要求的个性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民生科技类项目须按照相应指南方向确定申报重点,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2.民生科技类项目主要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单位牵头,鼓励整合省内外优势科研力量进行联合申报、协同攻关。牵头申报单位须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省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3.民生科技类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项目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4年7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4.项目实行定额资助方式:民生科技类项目单项资助强度为30万元。
5.涉密项目不得通过网上申报,牵头申报单位须直接向省科技厅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由相关项目归口处室指定专人受理。
6.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初审单位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申报人员资格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在本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应急攻关类、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个。
3.落实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相关政策,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各学院推荐时需保证民生科技类项目中,由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项目申报、承担关键任务。
附件下载详见校内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