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内容:
根据大连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4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和方向
(一)人才对象和条件
1、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
(1)支持对象为尖端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
(2)团队由尖端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成员数量一般不少于3人,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团队具有明确主攻方向和研发目标,核心成员在本行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2、中青年科技人才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五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已形成稳定科研团队,曾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其中,高校院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及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企业人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高校院所中与企业开展合作,服务我市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并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人才。
(3)青年科技之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一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
(二)重点领域方向
申报需聚焦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能源、化工和新材料、双碳、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签订技术合同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在连转化。对国家、省、市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以及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和增长率高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支持政策
(一)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每年遴选支持20个左右尖端、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每个人才团队享受最高5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3年。
(二)中青年科技人才。每年遴选支持20名左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每人享受1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3年;每年遴选支持40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100名左右青年科技之星,每人分别享受30万元和1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2年。
三、申报要求
(一)根据支持对象和条件,按照限项、规避重复支持等要求进行申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对于承担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期申报并承担的人才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已承担过市人才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市人才项目中同类别及以下类别项目。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的;
3、其他按照规避重复支持原则不得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三)项目组参照《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预算编制说明》编制预算,项目预算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构成,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承担项目预算在直接费用外可设立间接费用。
(四)申报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根据《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实施意见》(大科发〔2022〕258号)文件精神,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两年。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为择优限项推荐,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2024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推荐汇总表“,并由各学院统计、排序后统一于2024年7月4日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科研部潘鹤明处。
(二)通过学校初审的项目需访问大连人才网(https://www.dl-rc.com),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书》,并上传学位学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前期研究成果等材料。
(三)申报材料下载打印后于2024年7月22日提交科研部,科研部统一加盖单位公章后返项目组,项目组扫描上传系统。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附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
2.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3.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
4.2024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推荐汇总表
5.2024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申报指南
附件下载详见校内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