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2.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具有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3.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4.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二、申报人员
1.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与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均不得兼报。
2.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3.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
三、申报额度
1.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指标30项。
2.各申报单位要确保40岁以下的青年申报者占申报总数的比例不得少于40%。
四、申报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需要注意项目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不得提交非教育研究类选题;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五、申报流程
1.5月4日前,项目负责人需要登录学校科研平台(ky.neusoft.edu.cn)进行申报(我的项目->项目申报),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4版)》(word版本)、《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4版)》(word版本)、《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评审书》和《匿名评审书》分别使用“姓名-评审书”和“姓名-匿名评审书”命名。
2.5月6日前,项目负责人收到通知后,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至科研部A2-230,包括《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4版)》一式2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4版)》一式4份。
1.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docx
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