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20  作者:科研部   来源:  浏览量:8

通知内容:

根据辽宁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和成果类别

(一)本评选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作出较大科学发现,能够开拓和引领学科发展,推动科学前沿取得突破的学术成果。成果必须是完成人在某一学科领域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的相关论文、专著和成果应用实践等一系列成果中的代表性作品,能够综合反映该系列成果的学术价值、贡献、影响以及成果完成人的科技创新能力。代表性作品的表现形式为已发表的论文或著作。

(二)申报人申报时需提交1篇(部)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作为成果名称,同时提供5项以上(含)与该代表性作品相关的研究证明作为支撑。申报成果的支撑材料为5篇(部)以上(含)与该代表性作品相关的论文(或著作),其中至少1篇(部)为中国境内发表(或出版)。未发表论文或未获批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成果主要完成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

2.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

3.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进行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

(二)申报人须为申报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的论文(著作)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要成果属名为大连东软信息学院,申报的全部证明材料应于202211日前取得,须得到相关界别专业行业公认,不得涉密,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且不得作为其他申报成果的联合作者出现。近三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获奖人不能申报;曾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成果,及申报过202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但未获奖的成果不能申报。成果共同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

(四)涉及与国外合作的论文(著作),申报人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署其国内单位,且联合作者同意中方作者单独申报。成果为限额申报,学校共3个推荐名额。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学院于20231023日前统一提交签字的纸制申报书3份及电子版材料;论文提交期刊封面页、目录页、版权页、正文实名页复印件;著作提交原件;其他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份,证明材料附在申报书后。所有申报材料要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二)通过学校初审后,报送大连市科协;由市科协进行市级评审,通过市级评审的成果,需按要求登录省科协网站成果奖申报系统上传相关材料(具体事宜待市科协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附件1.学科设置与代码表.doc

附件2.2023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书.doc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