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30  作者:科研部   来源:  浏览量:16

通知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围绕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方针精神,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工作,提升“十四五”时期辽宁省民办教育研究整体水平,充分发挥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决策咨询服务职能。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决定开展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立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中的教育科研人员、负责人、教师和管理人员以及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个人会员;

2.凡对民办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和良好研究基础者均可以申报;

3.已经承担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参加申报

二、总体要求

1.申报选题应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注重课题研究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推动实践基础上的教育理论、制度、方法和技术创新;着重开展应用研究,突出实践可操作性,运用具体数据和客观事实来研究问题。

2.申报选题应突出问题导向,明确研究目标,追求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提出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价值的决策咨询建议。

3.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按照择优的原则,研究确定立项课题的数量。

4.立项课题研究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协会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结题申请。因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和协会同意可申请延期一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结项,将予以撤项处理。

5.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含有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系统完整地反映课题研究思路、研究过程和研究内容。发表决策咨询建议和公开发表论文不作为课题成果的硬性要求,但作为评价课题成果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向科研部递交申请材料。

2.科研部统一提交申报材料后,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匿名评审和会议复审。

3.申报结果经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审定后,以协会文件形式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人登录学校科研平台(ky.neusoft.edu.cn)进行申报(我的项目->项目申报),上传填写完毕的电子版2023年立项课题申报申请书及匿名论证活页以及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2023年8月10日前)。

2.科研部审核电子版申报材料后,申报人需提交《2023年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申报·评审书》1份,《匿名论证活页》1份,统一用A4纸印制,分别在左侧装订成册,用档案袋装好,并采用课题申报书封面的形式贴在档案袋正面。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立项课题申报申请书及匿名论证活页.doc

附件2.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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