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09  作者:科研部   来源:  浏览量:14

通知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监〔2023〕53号)和辽宁省科技厅、大连市科技局《关于切实做好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在我校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论文学术不端和挂名现象进行自查清理。落实各学院主体责任,彻底清理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遏制增量,引导我校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自查清理范围

(一)自查清理对象

对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大连东软信息学院作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

(二)自查清理重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三、组织实施

各二级单位是科研诚信建设主体,具体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有序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可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2023年6月20日前)

根据科技部、辽宁省科技厅及大连市科技局要求,各学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制订具体工作计划,部署动员本学院包括专业教师、素质教师等全部参与科学研究的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本校、本人署名的科技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进行逐篇对照检查,并填写科研论文自查表(附件1)。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发表和投稿的科技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科研人员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并在专项活动结束前向所在学院报告。自查表由各学院自行留存备查。

(二)学院复核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

各学院对本学院科研人员的自查情况认真复核把关,将自查清理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形成总结报告,并统计科研人员在核查时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对存在上述6种情况的学术论文进行甄别。填报科研论文自查统计表(附件2),并撰写论文自查和挂名清理工作总结报告(附件3),由学院院长签字并盖部门公章于6月30日前报送至科研部,电子版统一发送邮箱:panheming@neusoft.edu.cn。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本次专项清理活动,及时报送自查情况。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通报。对科研成果为专项活动前投稿、发表且在本次活动中相关作者未报告或者与报告情况不符的,或专项活动后投稿、发表的不端行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附件1:大连东软信息学院科研论文自查表.docx

附件3:XXX(学院名称)论文自查和挂名清理工作总结报告模板.docx

附件2:XXX(学院名称)科研论文自查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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